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 各系科(組)學校甄審條件查詢系統
【重大變革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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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起,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指定項目甄審之備審資料審查(以下稱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及「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採用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其中「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可經由考生同意及勾選後,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考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 自108學年度起入學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須依就讀學校每學年規定時間內,上傳就學期間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至學習歷程學校平臺,並由就讀學校提交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
- 依據教育部108年7月16日臺教技(一)字第1080100931號函同意備查,111學年度起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乙級技術士證之優待加分標準依其職類與招生類別之高、中及低之不同相關度,加分比率依序分別為15%、8%及4%。
- 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6日臺教技(一)字第1090108352號函同意備查,111學年度起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增列領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專技普考)及格證書者,得依招生簡章「招生類別代碼名稱、適合甄審之技藝技能競賽優勝、技術士職種(類)及專技普考類科對照表」所採認之證書類科報名本招生,並得增加甄審實得總分15%或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