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icon 檢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意見表各1份,請有意見者依附件修正意見表格式填寫並於113年2月20日前回傳至人事室。

2024-02-19 16:30 - 2024-02-19 16:30 #1 來自 人事室

依國教署113年2月1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25744號函辦理。

版主: 人事室校長人事
Kunena